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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水城大队2025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

日期:2025-05-27 11:25 来源:六盘水市水城区交通运输局 浏览量:0次 字号:【       视力保护色: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区人民政府,省、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交通运输安全的一系列部署及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管理,落实规定规范,积极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结合我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实际,制定我大队2025年度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的决策部署,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以“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为主线,以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依托,以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为重点,以责任落实为保障,以教育培训为支撑,不断加强基础管理,切实提高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水平,全面完成政府和上级管理部门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努力实现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基本情况

目前水城区辖区内共有维修企业36家,普货运输企业112家,驾培企业7家,危货运输企业4家,客运企业3家(其中班线运输企业1家,旅游包车企业1家,客运站场1家),网络预约出租车企业2家,均属高危重点监管企业。水城区境内共有农村公路5241.041公里,水库库区3处,水运公司1家,铁路6条,铁路运营总里程305.127公里。

三、检查计划和执法内容

(一)检查计划

1.客运企业检查计划

重点加强监管,对辖区内3家客运企业采取每月全覆盖执法检查一次。

2.网络预约出租车企业检查计划

重点加强监管,对辖区内2家网络预约出租车企业采取每月全覆盖执法检查一次。

3.货运及维修驾培企业检查计划

(1)危货企业检查计划

危货企业重点加强监管,对辖区4家危货企业不定期抽查检查,检查内容主要以《道路运输安全监督检查规范》为依据,每季度全覆盖一次,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闭合。

(2)普货运输企业检查计划

对辖区内普货运输企业以“双随机”方式开展执法抽查,50辆车以上的普货企业每年全覆盖一次。

(3)维修企业检查计划

对辖区内备案维修企业以“双随机”方式开展执法抽查,每年全覆盖一次;对辖区内的未备案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每年抽查不少于5家,并对抽查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闭合。

(4)驾培企业检查计划

对辖区内已备案驾培企业以“双随机”的方式开展抽查检查工作,每年全覆盖一次,并对抽查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闭合。

如遇重大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或收到举报投诉、相关部门抄告等情况的,适时调整检查时间及检查频率,检查内容以专项检查为主,不再按照《道路运输安全监督检查规范》开展执法检查。  

4.路政中队巡查检查计划

每周开展辖区内县乡公路巡查不少于一次,负责辖区内治理超载超限和源头监管;“四好农村路”建设,强化路产路权监管维护“管好”农村路。

5.海事质量安全检查计划

(1)海事检查计划

根据《六盘水市海事现场监督巡查实施细则》,每季度对高风险库区(光照水库、黔中水利枢纽平寨库区)开展执法检查1次;每半年对较高风险库区(善泥坡库区)开展抽查检查1次,每季度对水城杨帆航运有限公司进行一次检查。

(2)质量安全监督及铁路民航检查计划

开展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质安中队、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质量安全监督股、区交建司质安部针对公路项目开展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年度不少于4次,同时按要求完成铁路、民航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执法检查内容

1.客运、城市公共交通检查内容

(1)客运企业的执法检查内容主要按照《道路运输安全监督检查规范》的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2)网络预约出租车企业主要检查从业人员学习教育培训、车辆技术维护状况、驾驶员资质、隐患排查治理(含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动态监控管理、“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建立完善情况、消防安全生产等方面。

2.货运、驾培、维修检查内容

(1)根据本计划及工作实际,结合工作任务安排,合理安排检查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并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每次检查或整治时要做好执法检查记录,按月归档保存。

(2)行政检查采取“随机”方式(随机确定检查对象)开展,主要形式为定点检查,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以及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要求进行。

(3)发现违法行为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收集证据、立案处理,做到廉洁自律,秉公执法。

(4)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案件,应及时按规定抄告或移送,并形成记录备查。发现重大案件和重大安全隐患时要及时报告大队主要领导。

(5)如因上级工作部署、季节、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或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执法计划未能有效执行或需对执法计划进行调整时,应及时备注并报备。

3.综合检查内容

(1)加强对城区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通过日常路检路查、受理投诉举报等形式,对重点车辆、重点地段开展针对性地排查和执法检查。

(2)持续开展客运市场、客运出租市场整治,继续保持客运市场整治高压治理态势,全力确保群众安全出行。

(3)纠正班线客车不按核定线路行驶、不按核定站点停靠、沿途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4)治理包车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持有虚假包车客运标志牌、搭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5)集中整治中心城区出租车甩客拒载、网约车线下揽客等违规经营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和投诉举报较多的行为。

(6)不定期联合辖区内交警及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三支队各中队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7)配合相关股室开展工作。

4.路政与治超检查内容

(1)开展源头治超、流动治超工作。

(2)开展辖区内县乡公路巡查工作。

(3)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治超工作。

(4)负责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5.海事、铁路民航股、交通建设质量安全检查内容

(1)重点对船舶适航性、船员适任、通航秩序以及涉客船舶超员、超载、违规载客、冒险航行等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开展执法检查,压实航运企业主体责任。对航运公司进行监督执法检查,重点督促航运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对涉客船舶严格执行安全自查、开航前检查、值班瞭望以及禁限航等管理要求。

(2)对组组通硬化路、窄路面改造项目、全区生命防护工程、油路大中修项目及中小桥梁工程等项目,主要采用抽查方式进行开展工作。

(3)对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生产安全情况、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制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施工单位是否按图施工等情况的检查。

(4)检查重点:对工程施工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以及施工过程中陡坡、临崖临边、路基、路槽、路面、生命防护工程和护墙等处的质量安全隐患情况进行排查并督促整改。

(5)配合省市区各级部门做好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完成上级交予的各项工作任务。

6.节假日和重要时段按时间节点开展工作。

7.完成领导以及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检查方式

(一)明查与暗访相结合。

(二)按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要求展开。

(三)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对照工作职责配合开展上级检查;对能合并开展的行政检查,进行合并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按照交通运输部发布的《道路运输安全监督检查规范》JT/T 1482-2023开展检查工作。

(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中“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三)局属各单位对照工作职责负责牵头对所管辖业务范围内的运输企业进行检查,其他股室务必做好配合工作。

(四)根据检查内容,结合政府、上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要求制定检查表并开展检查。

(五)及时收集和汇总检查资料,做好资料收集、移交、归档等工作。

(六)严格执行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检查要求,各中队(股室)建立企业隐患管理台账,实现隐患闭环销号,并定期收集归档整改资料。每月1日将上月台账更新汇总至各局属办公室存档,形成2025年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总台账。

(七)可根据相关文件、领导要求,结合实际,自行增减检查内容。如遇重要时间节点、重大活动及确因工作需要开展检查的,可专项开展检查,不受计划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