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关于开展地质灾害有奖报灾工作的通知》(六盘水地灾防指通〔2025〕5号)有关规定,为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因灾人员伤亡,现对地质灾害报灾奖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灾奖励范围
提供水城区境内新增地质灾害隐患和临灾报告成功避险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奖励范围
(一)报灾线索查证不属实的;
(二)匿名或未留下有效联系方式的;
(三)报灾前已经被相关部门核实查证的;
(四)报灾事项已被新闻媒体曝光的;
(五)国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另有规定不符合奖励条件的。
三、报灾奖励标准
(一)发现地质灾害新增隐患线索(如地裂缝、地面塌陷、滑坡、崩塌、泥石流),一经核实,奖励500元;
(二)发现地质灾害前兆并及时报告,成功避险人数30人以下的,一经核实,奖励500元;成功避险人数30人(含)以上且50人以下的,一经核实,奖励1000元;成功避险人数50人(含)以上且100人以下的,一经核实,奖励1500元;成功避险人数大于100人(含)的,一经核实,奖励2000元。
四、报灾方式
(一)通过电话、书面报告、口头等方式向村委会、自然资源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灾。
(二)通过电话、书面报告等方式向区自然资源部门报灾。
(三)通过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平台“群众报灾”小程序报灾。
五、报灾认定
由六盘水市水城区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组织地勘单位现场调查认定,同一灾情多人报灾的,以最先报灾者为准,报灾奖励由六盘水市水城区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兑现。
区自然资源局报灾电话:0858-8932025
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平台“群众报灾”小程序二维码

六盘水市水城区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