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水城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除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及现行文件查阅中心(县档案局)查阅政府信息外,可以书面或通过政府网站网上申请,获取自己需要的政府信息。
二、申请流程
(一)书面申请的,请认真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当面递交或信函向受理机构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到受理机构(详见公开指南)领取,或直接从政府网站上下载,复制有效。
(二)网上申请的,请点击网上申请进入申请界面,填写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后提交。提交申请时,请自行保存申请单编号和获取结果密码。
三、申请说明
(一)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格时,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受理申请后,对申请要件不完备的,将退回由申请人补正;属已主动公开的,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后,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4条规定,15个工作日内答复。
(三)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四)向政府部门或各乡镇(街道)申请政府信息,请到该机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按规定进行申请。
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