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水城县2018年农村危房“危改”及“三改”工程验收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水城县2018年农村危房“危改”及“三改”工程验收方案
根据2018年省、市、县有关农村危房“危改”“三改”相关文件及脱贫攻坚“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中住房安全有保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三段式”决战脱贫攻坚第一阶段相关文件精神,为确保2018年我县农村危房“危改”及“三改”工程全面完成验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县级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勇(县委常委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兰 华(县委常委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 洁(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
李卫华(县住建局局长)
金 鑫(县发改局局长)
卢万林(县财政局局长)
朱勋波(县扶贫局局长)
戴顺龙(县农业局局长)
付正先(县民政局局长)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及脱贫攻坚牵头轮战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负责人、“三段式”决战脱贫攻坚第一阶段决战团副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建局,李卫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22个乡(镇、街道)验收小组,负责2018年实施农村危房“危改”及“三改”工程的22个乡(镇、街道)的验收工作,具体分组如下:
(一)米箩镇验收小组
组 长:张鹏程(米箩镇党委书记,住房保障专班组长)
副组长:李江姿(县人大办主任,米箩决战工作团副团长)
解 磊(米箩镇镇长)
成 员:李发万(米箩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人)
杜昌亚(县住建局派驻米箩乡驻点人员)
蔡 旬(米箩镇具体负责危改工作业务人员)
负责验收米箩镇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危改”及“三改”工程,车辆由米箩镇负责派遣。
(二)龙场乡验收小组
组 长:蒋学维(龙场乡党委书记,住房保障专班组长)
副组长:欧邦智(县政协办主任,龙场决战工作团副团长)
谢玉鸣(龙场乡乡长)
成 员:严国定(龙场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人)
唐 涛(县住建局派驻龙场乡驻点人员)
杨 忠(龙场乡具体负责危改工作业务人员)
负责验收龙场乡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危改”及“三改”工程,车辆由龙场乡负责派遣。
(三)勺米镇验收小组
组 长:颜绍军(勺米镇党委书记,住房保障专班组长)
副组长:杨兆兴(县安监局局长,勺米决战工作团副团长)
谭 帅(勺米镇镇长)
成 员:罗祥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人)
贺晓燚(县住建局派驻勺米乡驻点人员)
王显勇(勺米镇具体负责危改工作业务人员)
负责验收勺米镇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危改”及“三改”工程,车辆由勺米镇负责派遣。
(四)陡箐镇验收小组
组 长:吴佳智(陡箐镇党委书记,住房保障专班组长)
副组长:王彬达(县卫计局局长,陡箐决战工作团副团长)
夏 颖(陡箐镇镇长)
成 员:陈 力(陡箐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人)
袁 毅(县住建局派驻陡箐镇驻点人员)
韩昀龙(陡箐镇具体负责危改工作业务人员)
负责验收陡箐镇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危改”及“三改”工程,车辆由陡箐镇负责派遣。
(五)果布戛乡验收小组
组 长:李 鑫(果布戛乡党委书记,住房保障专班组长)
副组长:卢万林(县财政局局长,果布戛决战工作团副团长)
石凌云(果布戛乡乡长)
成 员:张周平(果布戛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人)
杜 娟(县住建局派驻果布戛乡驻点人员)
吕良务(果布戛乡具体负责危改工作业务人员)
负责验收果布戛乡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危改”及“三改”工程,车辆由果布戛乡负责派遣。
(六)蟠龙镇验收小组
组 长:黎得雁(蟠龙镇党委书记,住房保障专班组长)
副组长:徐志刚(县卫生监督所所长,蟠龙决战工作团副团长)
周 金(蟠龙镇镇长)
成 员:向万毕(蟠龙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人)
卢 华(县住建局派驻蟠龙镇驻点人员)
张 晖(蟠龙镇具体负责危改工作业务人员)
负责验收蟠龙镇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危改”及“三改”工程,车辆由蟠龙镇负责派遣。
(七)杨梅乡验收小组
组 长:谭友燕(杨梅乡党委书记,住房保障专班组长)
副组长:杨玉乾(县林业局局长,杨梅决战工作团副团长)
喻长勇(杨梅乡乡长)
成 员:张 兵(杨梅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人)
聂 静(县住建局派驻杨梅乡驻点人员)
涂开义(杨梅乡具体负责危改工作业务人员)
负责验收杨梅乡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危改”及“三改”工程,车辆由杨梅乡负责派遣。
(八)野钟乡验收小组
组 长:陈 家(野钟乡党委书记,住房保障专班组长)
副组长:吕荣军(县经信局局长,野钟决战工作团副团长)
柏永胜(野钟乡乡长)
成 员:管 平(野钟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人)
詹 勇(县住建局派驻野钟乡驻点人员)
裴仕兵(野钟乡具体负责危改工作业务人员)
负责验收野钟乡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危改”及“三改”工程,车辆由野钟乡负责派遣。
(九)新街乡验收小组
组 长:朱志鹏(新街乡党委副书记,住房保障专班组长)
副组长:赵泽霖(杨梅生态产业园区党工委书记,新街决战工作团副团长)
杨 琨(新街乡乡长)
成 员:李华壮(新街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人)
陆运芬(县住建局派驻新街乡驻点人员)
彭永平(新街乡具体负责危改工作业务人员)
负责验收新街乡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危改”及“三改”工程,车辆由新街乡负责派遣。
(十)玉舍镇验收小组
组 长:张 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玉舍镇党委书记,住房保障专班组长)
副组长:曾 俊(县环保局局长,玉舍决战工作团副团长)
许桥枢(玉舍镇镇长)
成 员:付 进(玉舍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人)
胡洪波(县住建局派驻玉舍镇驻点人员)
王 靖(玉舍镇具体负责危改工作业务人员)
负责验收玉舍镇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危改”及“三改”工程,车辆由玉舍镇负责派遣。
(十一)阿戛镇验收小组
组 长:范 伦(阿戛镇党委书记,住房保障专班组长)
副组长:颜 迅(县文广局局长,阿戛决战工作团副团长)
宫 熙(阿戛镇镇长)
成 员:仲 松(阿戛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人)
肖怡品(县住建局派驻阿戛镇驻点人员)
罗 俊(阿戛镇具体负责危改工作业务人员)
负责验收阿戛镇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危改”及“三改”工程,车辆由阿戛镇负责派遣。
(十二)董地街道验收小组
组 长:蔡胜华(董地街道党工委书记,住房保障专班组长)
副组长:段昌友(县交通局局长,董地决战工作团副团长)
潘 丽(董地街道办主任)
成 员:刘 鑫(董地街道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人 )
陈志伟(县住建局派驻董地街道驻点人员)
李 永(董地街道办具体负责危改工作业务人员)
负责验收董地街道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危改”及“三改”工程,车辆由董地街道负责派遣。
(十三)猴场乡验收小组
组 长:朱春鹏(猴场乡党委书记,住房保障专班组长)
副组长:杨 豪(县人资社保局局长,猴场决战工作团副团长)
黄毕华(猴场乡乡长)
成 员:张 峰(猴场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人)
付 斌(县住建局派驻猴场乡驻点人员)
李 红(猴场乡具体负责危改工作业务人员)
负责验收猴场乡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危改”及“三改”工程,车辆由猴场乡负责派遣。
(十四)比德镇验收小组
组 长:熊 峰(比德镇党委书记,住房保障专班组长)
副组长:陆胜新(县教育局局长,比德决战工作团副团长)
邹 辉(比德镇镇长)
成 员:王成鑫(比德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人)
谢 丽(县住建局派驻比德镇驻点人员)
陈佳兴(比德镇具体负责危改工作业务人员)
负责验收比德镇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危改”及“三改”工程,车辆由比德镇负责派遣。
(十五)化乐镇验收小组
组 长:张德华(化乐镇党委书记,住房保障专班组长)
副组长:戴顺龙(县农业局局长,化乐决战工作团副团长)
孔维新(化乐镇镇长)
成 员:徐当喜(化乐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人)
郭太志(县住建局派驻化乐镇驻点人员)
何登贵(化乐镇具体负责危改工作业务人员)
负责验收化乐镇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危改”及“三改”工程,车辆由化乐镇负责派遣。
(十六)鸡场镇验收小组
组 长:高 波(鸡场镇党委书记,住房保障专班组长)
副组长:李珍辉(县国土局局长,鸡场决战工作团副团长)
罗青艳(鸡场镇镇长)
成 员:罗甲渊(鸡场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人)
罗昕萍(县住建局派驻鸡场镇驻点人员)
邹 彪(鸡场镇具体负责危改工作业务人员)
负责验收鸡场镇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危改”及“三改”工程,车辆由鸡场镇负责派遣。
(十七)发耳镇验收小组
组 长:刘永林(发耳镇党委书记,住房保障专班组长)
副组长:李 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发耳决战工作团副团长)
徐 韡(发耳镇镇长)
成 员:李 桃(发耳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人)
左安霞(县住建局派驻发耳镇驻点人员)
李 渊(发耳镇具体负责危改工作业务人员)
负责验收发耳镇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危改”及“三改”工程,车辆由发耳镇负责派遣。
(十八)营盘乡验收小组
组 长:吴忠婷(营盘乡党委书记,住房保障专班组长)
副组长:刘 文(县政府办主任,营盘决战工作团副团长)
黎德朗(营盘乡乡长)
成 员:冯安慰(营盘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人)
祖志仕(县住建局派驻营盘乡驻点人员)
陈金用(营盘乡具体负责危改工作业务人员)
负责验收营盘乡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危改”及“三改”工程,车辆由营盘乡负责派遣。
(十九)都格镇验收小组
组 长:周 宇(都格镇党委书记,住房保障专班组长)
副组长:付正先(县民政局局长,都格决战工作团副团长)
徐耀波(都格镇镇长)
成 员:邓宝宝(都格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人)
宁 梅(县住建局派驻都格镇驻点人员)
洪 凯(都格镇具体负责危改工作业务人员)
负责验收都格镇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危改”及“三改”工程,车辆由都格镇负责派遣。
(二十)坪寨乡验收小组
组 长:曹思义(坪寨乡党委书记,住房保障专班组长)
副组长:金 鑫(县发改局局长、坪寨决战工作团副团长)
陆 鑫(坪寨乡乡长)
成 员:訾承馨(坪寨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人)
陈红梅(县住建局派驻坪寨乡驻点人员)
王 超(坪寨乡具体负责危改工作业务人员)
负责验收坪寨乡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危改”及“三改”工程,车辆由坪寨乡负责派遣。
(二十一)顺场乡验收小组
组 长:陈正斌(顺场乡党委书记,住房保障专班组长)
副组长:凌 涛(县水务局局长,顺场决战工作团副团长)
邹礼铨(顺场乡乡长)
成 员:余洪相(顺场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人)
谭 波(县住建局派驻顺场乡驻点人员)
王嘉武(顺场乡具体负责危改工作业务人员)
负责验收顺场乡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危改”及“三改”工程,车辆由顺场乡负责派遣。
(二十二)花戛乡验收小组
组 长:邓择选(花戛乡党委书记,住房保障专班组长)
副组长:陆朝平(水城经开区组织宣传人事部副部长,花戛决战工作团副团长)
朱培源(花戛乡乡长)
成 员:陈 志(花戛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责任人)
刘 瑞(县住建局派驻花戛乡驻点人员)
陈堂梦(花戛乡具体负责危改工作业务人员)
负责验收花戛乡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危改”及“三改”工程,车辆由花戛乡负责派遣。
二、验收方式及时间
(一)初步验收(2019年1月24日至2019年1月31日)
1.初步验收工作开始前,由县住建局组织召开2018年农村危房“危改”及“三改”验收培训会,对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及县住建局驻点人员进行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住建局负责另行通知。
2.各验收小组对农村危房改造“一户一档”管理情况、农户信息档案录入系统情况、补助资金发放情况等相关资料进行验收(详见附件1)。
3.各验收小组以全覆盖的方式对所辖范围内的农村危房“危改”“三改”进行逐户验收,做到户户见面,户户过堂。并逐户填写农村危房“危改”“三改”验收农户情况明细表,形成初步验收农户信息情况明细表(详见附件2)。
4.初步验收结束后,各验收小组根据初步验收结果,对初步验收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建立问题台账,形成初步验收报告(详见附件3)。
(二)查缺补漏,问题整改(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2月20日)
各验收小组组长组织召开会议,根据初步验收报告,对初步验收存在的问题台账进行分析、研判,制定整改方案,确保2019年2月20日前农村危房“危改”“三改”全面竣工。
(三)竣工验收(2019年2月20日至2019年2月25日)
针对初步验收存在的问题,各验收小组再次组织验收,并形成竣工农户花名册(详见附件4)、竣工验收报告(详见附件5)、组织实施情况(详见附件6)和验收工作总结,以上验收资料(附件4、5、6及验收工作总结)于2019年2月25日前经验收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县级验收工作领导小组。
三、验收标准
(一)危改竣工
1.拆除重建:门窗安装完成,灯明地洁,达到入住条件且旧房已拆除。
2.修缮加固:完成房屋危险构件更换或加固处理,解除房屋安全隐患,灯明地洁,达到入住条件。
(二)三改竣工
1.改厨:厨房面积原则不低于5平方米,整洁卫生、满足基本功能、有整体橱柜或砌筑灶台、洗菜池、水龙头。
2.改厕:厕所面积原则上不低于2.25平方米,室内厕所设置便池、冲洗设备(缺水的地方可以用桶装水代替);室外厕所顶不漏雨,门窗安装完好,地面硬化,具有独立蹲位及化粪池,干净整洁。
3.改圈:对既有畜禽圈舍进行改造或新建,实现人畜分离,地面水泥砂浆硬化、顶不漏雨、圈门牢固,设置通风透气口。(备注:此项根据老百姓有无喂养需求,对原有圈舍进行改造或拆除,但有圈舍存在未进行改造,视为改圈未竣工)。
四、相关要求
各验收小组要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认真填写相关表册,做好汇总统计工作。并且要对验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工作马虎和弄虚作假行为,实行签字背书,责任倒查机制。对弄虚作假、工作不实、走过场、未按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验收相关工作和报送相关资料、影响2018年农村危房验收工作的,将提请县纪委监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乡(镇、街道)2018年农村危房“危改”“三改”组织实施情况初步验收明细表
2.乡(镇、街道)2018年农村危房“危改”“三改”初步验收农户情况明细表
4.乡(镇、街道)2018年农村危房“危改”“三改”竣工农户花名册
6.乡(镇)、街道2018年农村危房“危改”“三改”组织实施情况验收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