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水城县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8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水城县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和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黔教基发〔2018〕48号)、《贵州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安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有关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要求,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义务教育入学制度,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和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构建科学合理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机制,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坚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原则;依据生源分布、学校布局、办学规模等有效确定学校服务半径,实行“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体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和坚持就近入学原则,片区划定后保持相对稳定,有新增教育资源后,再进行局部调剂;坚持“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的原则。
(二)免费入学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教育收费政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信息公开,强化本区域内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划片工作和内容公开、公平、公正,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
(四)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由县教育局协调指导,充分利用公安户籍信息系统、人口计划生育档案系统和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序确定入学对象,各招生学校组织实施。
三、组织领导
成立水城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处置突发事件。
组长:陈勇(县人民政府)
副组长:秦凯(县政府办)
陆胜新(县教育局)
成员:柏卺江(县委宣传部)
李德福(县教育局)
谭勇(县公安局)
徐当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叶荣旺(县民政局)
朱鹏(县移民局)
纪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棚改中心)
崔炜(县国土资源局)
刘旭(县信访局)
王怀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肖健(双水街道办)
李小平(六盘水市第十九中学)
蒲舟平(六盘水市第二十中学)
庄德洁(水城县第一小学)
徐鸿雁(水城县第二小学)
彭大江(水城县第五小学)
罗丁桂(水城县第六小学)
各乡(镇、街道)中心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局,陆胜新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德福兼任副主任,负责招生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结合自身职能做好招生相关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加强招生政策宣传,拓展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让广大家长和学生充分了解招生政策。教育部门负责结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方案的解释说明,牵头协调好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招生入学工作,组织、指导好学校的招生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核实入学对象的户籍及监护人居住证的真实性,依法处理招生报名工作中出现的伪造证件、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行为,指导社区警务室配合做好有关人员户籍资料的查验工作。人社部门配合做好城区务工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的核实查询等工作。民政部门配合做好军烈属子女入学等相关工作。国土部门和住建部门配合做好房屋产权证及购房合同的查询核实工作。信访部门做好招生入学有关信访接待和协调处理工作。市场监管配合做好城区经商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的查询核实等工作。移民部门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户核实工作。双水街道办负责组织各社区认真摸清各社区常住人口中的适龄儿童数,并结合现状与规划做好各学校招生范围的划定工作,指导社区就本辖区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实际就业情况、随迁子女实际居住情况进行审核;负责棚改区拆迁、重大工程项目等特殊原因搬迁安置住户核实工作,配合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四、招生范围
根据辖区人口分布和学校办学规模,各学校招生范围如下:
(一)城区学校
1.水城县第一小学:双水社区独树组,广场社区,明硐社区。
2.水城县第五小学:双水社区金竹林组、和平组、大水组、塔山组、徐家箐组、矿山组、娄子组,黄家桥社区、红山社区服务中心严家寨社区白岩组(原滥坝镇双水村黄家桥组)。
3.水城县第二小学:朝阳社区,建业社区佳苑组、金山组。
4.水城县第六小学:小山社区,建业社区诚信组、龙泉组、小山组,以朵社区,滴水岩村。
5.水城县第二小学严家寨校区:红山社区服务中心严家寨社区居委会(原滥坝镇严家寨村)。
6.双水街道联合小学:红山社区服务中心红山社区居委会和付家营社区居委会(原滥坝镇红山村和付家营村)。
7.双水街道白坭小学:石桥社区服务中心白坭社区居委会(原滥坝镇白坭村)。
8.六盘水市第十九中学、六盘水市第二十中学面向双水城区公办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招生。
(二)乡镇学校
其他乡(镇、街道)由中心学校配合当地政府认真摸清本辖区适龄儿童数,按就近入学原则下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凭入学通知书报名入学。
(三)民办学校
各民办学校招生参照公办学校招生入学条件,自主制定招生条件及入学程序,优先招收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并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改善办学条件,注重学校办学特色,加大招生宣传力度,根据学校学位数招收学生。
五、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
开学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
六盘水市第十九中学:水城县第一小学、水城县第二小学、水城县第五小学、水城县第六小学、新河小学、白坭小学和联合小学部分小学毕业生。
六盘水市第二十中学:水城县第一小学、水城县第二小学、水城县第五小学、水城县第六小学、新河小学、白坭小学和联合小学部分小学毕业生。
其他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按照整班移交的原则,招收本校全体小学毕业生。
各乡(镇、街道)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制定好小升初入学工作方案,整班移交到相对就近的初中学校就读,初中学校无条件整班接收,并做好学生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的对接工作。
六、入学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根据社区提供的《人口信息台账》相关信息,按照划定的招生范围,安排到相应的公办学校就读。如相应的公办学校学位已满,学校无空余学位,调剂到附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有证民办学校就读。
(一)户籍在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
佐证材料:户口簿原件。
(二)户籍不在招生范围但居住在招生范围且有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佐证材料:
1.户口簿原件;
2.居住证原件。
(三)在招生范围居住的拆迁户子女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户子女
佐证材料:
1.户口簿原件;
2.拆迁户子女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原件;
3.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户子女按照实际入住情况就近安排入学。
(四)在招生范围工作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子女
佐证材料:
1.户口簿原件;
2.工作单位证明;
3.企业单位正式职工需同时提供购买五险一金相关资料。
(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就业、居住达一年以上的适龄儿童
佐证材料:
1.户口簿原件;
2.就业证明材料
务工人员: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招生范围内的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以县人资社保局备案为准);
‚经商人员: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工商营业执照》(多证合一)。
3.居住证明材料
购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租房的,提供与社区《人口信息台账》相吻合的房屋租赁合同;
ƒ自建房的,提供地基土地使用证或合法地基购置手续。
持证人所提供的户口簿、居住证等佐证材料,须体现持证人与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关系;如无法证明监护关系的,需同时提供能证明监护关系的其他佐证材料。
七、入学程序
(一)小学一年级
由各社区依据《贵州省人口计划生育档案》管理系统提供本辖区内常住人口中年满6周岁且居住达1年以上的适龄儿童花名册,经双水街道、社区、学校三方共同签字认可,按照划片范围交相应学校。适龄儿童按下列程序报名入学。
1.审核。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限内到所划片学校审核。
2.公示。审核通过的,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并在公开栏公示审核结果。
3.报名注册。公示无异议的,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持《入学通知书》、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到相应学校报名注册,并完成入学手续。
(二)初中一年级
1.所在小学下发入学通知书;
2.持入学通知书到相应的初中学校报名注册。
八、时间安排
(一)双水城区。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根据《双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完善相应手续。
双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
一年级 | 时间(工作日) | 内容 |
8月12日 |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照第六条规定的入学条件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划片学校进行入学审核。 | |
8月13日~19日 | 学校将入学审核结果在公开栏内进行公示 | |
8月20日 | 学校注册登记报名。 | |
七年级 | 7月9日 | 各小学发放初中入学通知书。 |
8月20日 | 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和户口簿到相应的初中学校报到注册 |
(二)乡(镇、街道)。其他各乡(镇、街道)小学一年级招生由各中心学校根据本辖区适龄儿童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及报名注册时间;六年级毕业生按照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于7月10日将学生整班移交送至相应初中学校报到注册。
(三)学籍注册。全县各学校完成招生工作后,于8月31日前完成学生学籍招生注册工作。
九、工作要求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计划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消除“大班额”计划,力争“一年级不超过45人,七年级(初中一年级)不超过50人”的要求,在限定额度内设置班级规模,各学校按照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一年级一律不允许招收不足龄生挤占资源。
(一)双水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做到按学区免试就近入学。教育行政部门、各相关学校、社区要通过信息公开栏、新闻媒体等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区域内入学具体政策,每所学校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以及工作咨询方式。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参与监督,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结果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双水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由城区各小学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结合各初中学校的办学特色、学生特长、户籍地及现居住地,制定“小升初”入学方案,合理推荐到划定片区初中就读。
(三)教育部门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强学校管理,逐步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根据适龄儿童数,做好统筹安排,指导学校按照招生计划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划片招生政策,科学合理设置班额,严格控制择校行为。
(四)各单位要利用报纸、网络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宣传,加强正面引导,争取家长理解,社会支持,让广大家长对就近入学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健康成长有全面的认识,努力营造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五)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城区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入学工作。根据相关政策的规定,对于不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教育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人民政府,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妥善安排到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对借招生入学工作谋取私利、组织非法上访、伪造证件等扰乱招生入学秩序的人员,一律依法严厉打击。
(六)负有入学审核工作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把关,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客观公正。在工作中不履职、不尽责、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肃问责。
(七)全县实行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任何学校不按照教育局安排的统一招生时间举行的招生行为视为无效招生,8月20日前全部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八)严格执行“十个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九)义务教育招生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成立招生工作组织机构,制定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确保招生工作科学有序、规范、高效开展。
附件:1.水城县秋季学期一年级新生入学审核登记表
2.水城县秋季学期一年级、七年级新生注册登记表
3.水城县2018年双水城区小升初免试入学一览表
4.水城县2018年秋季学期双水城区学校一年级招生计划表
5.水城县2018年秋季学期双水城区学校七年级招生计划表
6.水城县2018年秋季学期乡(镇、街道)初中学校七年级招生计划表
附件1
水城县秋季学期一年级新生入学审核登记表
学校名称: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表编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日期 | 户籍地 | 现住址 | 家长姓名 | 联系电话 | 审核点 |
注:1.出生日期填写年月日八位数字,格式为:20010101。 2.户籍地:县内填写格式为到ΧΧ街道(乡、镇),县外市内填写格式为:六盘水市ΧΧ区(县)。市外省内填写格式为:贵州省ΧΧ市(县)。省外填写格式为:ΧΧ省ΧΧ市(县) 3.现住址:填写现实际居住地,填写格式为ΧΧ村ΧΧ组,或ΧΧ街ΧΧ号。
附件2
水城县秋季学期一年级、七年级新生注册登记表
学校名称: 审核人: 注册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日期 | 户籍地 | 现住址 | 家长姓名 | 联系电话 | 是否独生子女 | 是否贫困 户 | 是否进城务工子女 | 是否孤儿 |
注:1.出生日期填写年月日八位数字,格式为:20010101。 2.户籍地:县内填写格式为到ΧΧ街道(乡、镇),县外市内填写格式为:六盘水市ΧΧ区(县)。市外省内填写格式为:贵州省ΧΧ市(县)。省外填写格式为:ΧΧ省ΧΧ市(县) 3.现住址:填写现实际居住地,填写格式为ΧΧ村ΧΧ组,或ΧΧ街ΧΧ号。
附件3
水城县2018年双水城区小升初免试入学一览表
毕业学校 招生学校 | 水城县第一小学 | 水城县第二小学 | 水城县第五小学 | 水城县第六小学 | 双水街道新河小学 | 双水街道白坭 小学 | 滥坝镇德安学校 (民办) | 滥坝镇众泰学校 (民办) | 合计 |
六盘水市第十九中学 | 259 | 285 | 214 | 77 | 50 | 10 | 895 | ||
六盘水市第二十中学 | 258 | 285 | 53 | 116 | 18 | 5 | 735 | ||
滥坝镇德安学校(民办) | 61 | 61 | |||||||
滥坝镇众泰学校(民办) | 30 | 30 | |||||||
合计 | 517 | 570 | 267 | 193 | 68 | 15 | 61 | 30 | 1721 |
附件4 水城县2018年秋季学期双水城区学校一年级招生计划表 | |
学校名称 | 计划招生人数(人) |
水城县第一小学 | 500 |
水城县第五小学 | 500 |
水城县第二小学 | 450 |
水城县第六小学 | 500 |
水城县第二小学严家寨校区 | 200 |
双水街道白坭小学 | 45 |
双水街道联合小学 | 45 |
滥坝镇德安学校(民办) | 45 |
滥坝镇众泰学校(民办) | 45 |
水城实验学校(民办) | 140 |
合计 | 2470 |
注:民办学校招生计划为引导性计划,学生可根据就读意愿就近适当选择学校。但学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和非营利性原则,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统筹学位,确保满足学生就学需求。
附件5 水城县2018年秋季学期双水城区学校七年级招生计划表 | |
学校名称 | 计划招生人数(人) |
六盘水市第十九中学 | 895 |
六盘水市第二十中学 | 735 |
滥坝镇众泰学校(民办) | 45 |
滥坝镇德安学校(民办) | 80 |
滥坝镇红桥学校(民办) | 350 |
六盘水外国语实验学校(民办) | 320 |
水城实验学校(民办) | 160 |
合计 | 2585 |
注:民办学校招生计划为引导性计划,学生可根据就读意愿就近适当选择学校。但学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和非营利性原则,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统筹学位,确保满足学生就学需求。
附件6
水城县2018年秋季学期乡(镇、街道)初级中学七年级招生计划表
单位:人
学校名称 | 计划招生人数 | 学校名称 | 计划招生人数 |
老鹰山街道老鹰山中学 | 471 | 化乐镇化乐中学 | 321 |
阿戛镇阿戛中学 | 214 | 鸡场镇鸡场中学 | 50 |
阿戛镇盐井中学 | 107 | 尖山街道尖山中学 | 194 |
比德镇比德中学 | 253 | 米箩镇米箩中学 | 255 |
董地街道董地中学 | 121 | 南部园区中学 | 600 |
都格镇都格中学 | 241 | 蟠龙镇法那学校 | 156 |
陡箐镇陡箐中学 | 302 | 蟠龙镇蟠龙中学 | 135 |
陡箐镇红岩中学 | 131 | 坪寨乡坪寨中学 | 50 |
发耳镇第二中学 | 550 | 勺米镇勺米中学 | 107 |
发耳镇发耳中学 | 390 | 顺场乡顺场中学 | 50 |
果布戛乡果布戛中学 | 50 | 新街乡新街中学 | 50 |
猴场乡猴场中学 | 193 | 杨梅乡杨梅中学 | 50 |
花戛乡花戛中学 | 272 | 野钟乡野钟中学 | 242 |
营盘乡营盘中学 | 255 | 玉舍镇玉舍中学 | 275 |
玉舍镇第二中学 | 300 | 玉舍镇纸厂中学 | 50 |
合计 | 64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