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了解水城区人民政府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区人民政府及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区各行政机关)。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区各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区各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政府信息公开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
●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icheng.gov.cn/
●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公报》:http://www.shuicheng.gov.cn/newsite/ztzl/rdzt/zfgb/2024n/dyq/index.html
● 文件查阅中心:六盘水市水城区档案馆设有现行文件查阅中心,公众可到档案馆查阅政府信息。
● 政务新媒体:由各行政机关开设,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 政务公开栏:由各行政机关自制,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 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由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 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区级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向水城区人民政府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858-6561152(仅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宜)
通讯地址:六盘水市水城区双水大道水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政编码:553600
2.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向受理机构当面提交申请表。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水城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http://www.shuicheng.gov.cn/newsite/zwgk/ysqgk/ysqgk/)”,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方式:
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需填写《六盘水市水城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水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uicheng.gov.cn/newsite/zwgk/ysqgk/zlxz/)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6.费用
收费具体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区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六盘水市水城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8-6561152(仅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宜)
办公地址:六盘水市水城区双水大道水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政编码:553600
投诉邮箱:qzfbxxg@sina.com(此邮箱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投诉及意见建议)
(二)行政复议
对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到六盘水市司法局申请;对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提起行政复议到六盘水市水城区司法局申请。
1.单位名称:六盘水市司法局
办公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区凉都大道西段464号
邮政编码:553001
2.单位名称:六盘水市水城区司法局
通讯地址:六盘水市水城区双水新区诚信路
邮政编码:553600
(三)行政诉讼
对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诉讼到六盘水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对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提起行政诉讼到钟山区人民法院办理。
1.单位名称: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中路60号;邮政编码:553001
2.单位名称:钟山区人民法院;办公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区川心小区区人民法院办公楼;邮政编码:55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