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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110942
发布机构发文日期 2025-01-24 14:57
文号水府发〔2025〕1号是否有效
标题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张纲、张银松、龙启江3名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决定

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张纲、张银松、龙启江3名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5-01-24 14:57 字体:[]

水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市属驻区行政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全区各地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他们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为保卫国家和人民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根据《贵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授予张纲、张银松、龙启江3名同志为“六盘水市水城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并给予每人5000元奖励。

希望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以他们为榜样,努力做见义勇为精神的传播者和践行者,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水城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2024年六盘水市水城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名单

2025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六盘水市水城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名单

张 纲,男,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蟠龙镇百车河社区;

张银松,男,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蟠龙镇百车河社区;

龙启江,男,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化乐镇泵井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