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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户口簿补领、换领办事指南

日期:2023-12-19 11:14 来源:水城区公安局治安大队 浏览量:0次 字号:【       视力保护色:

一、申请条件

公民遗失《居民户口簿》的,户主应当及时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补领新的《居民户口簿》,遗失的《居民户口簿》被重新找到,应当上缴户口登记机关。

《居民户口簿》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由户主或者户内成员到户口登记机关交回原《居民户口簿》,换领新《居民户口簿》。

二、申请材料

户主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户成员书面申请;换领只需提交原户口簿。

三、法定时限及承诺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四、禁止性要求

无。